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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读后感_中外名著读后感400字

zmhk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中外名著读后感_中外名著读后感400字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中外名著读后感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决大家的疑惑。下面,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中外名著读后感的话题。1.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八篇2.中外名著《哈姆

中外名著读后感_中外名著读后感400字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中外名著读后感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决大家的疑惑。下面,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中外名著读后感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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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读后感_中外名著读后感400字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八篇

        《西游记》是我们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 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退缩。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西游记 读后感 600字 范文 ,欢迎阅读!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1

        我国有四大古典文学名著,分别是《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和《三国演义》,但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西游记》讲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护送大唐高僧玄奘去西天取经,师徒四人一路抢滩涉险,降妖伏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修正果的故事。

        孙悟空是个聪明伶俐,调皮任性和天真的一只猴子,而且精通法术,还称自己为“美猴王”。唐僧是个诚实善良,心怀天下苍生的人,但有时也会犯错误。猪八戒是个好吃懒做,但如果师父遇到危险就会奋不顾身的去救师父。沙僧却是个心地善良,对师父忠心耿耿的人。他们师徒四人经过_妖怪,在路途中还不断地帮助他人,经历千辛万苦才到达西天取得真经。

        看完《西游记》这个故事后,我的启示是:联想到唐僧师徒四人经历过的磨难和那契而不舍,不畏困难,坚强励志和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不像有些人遇到困难,从不想办法解决,却选择逃避或者自甘堕落,这样的人一点坚强的意志都没有。

        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是如此,若一个人没有一点精神,总是想如何应付考试的人,全都是没有磨砺过坚强意志的。总想着半途而废,混蒙过日子,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还有在家里总是跟父母顶嘴或者冲撞父母的人,从不懂得如何尊重父母,感恩父母和学会知恩图报。而父母为了我们做出了多大的贡献,给了我们多少的温暖,而我们却如此对待父母,你觉得这是对的吗?再想想在生活中就是因为一点小事情,却把别人打了一顿,难道你就想永远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吗?

        我们不应该和平相处,以和为贵吗?为什么还要苦苦相逼呢?在每个人的身边也会出现过这样的人,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我们应该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更加宽阔。让生活从此变得无边无际,使日子过得更好。不因为社会的约束而改变自己的内心,从而满足自己的利益。我们应该学会放下心中的怨恨,像孙悟空一样,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都能想出办法解决。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学习他人的优点,从而改正自己的缺点。还要拥有一颗善良和感恩的心,学会知恩图报和学会包容他们。如此以来,人人都做得到,我们的未来将会变得更美好。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2

        神话故事 《西游记》,是我最早接触的的图书,也是最喜欢的书之一。

        孙悟空是这本书的主角。孙悟空他是从石头中迸出来的一只猴子,初起,他和普通的猴子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机灵、顽皮,充满了乐观精神。首先,他因发现“水帘洞”被认为猴王;接着,他大闹天宫时,他任性、敢作敢为,被五指山压了五百年。

        然后,随着唐三藏去西天取经,刚开始,他不想去西天取经,反而还想杀死唐三藏,不过在唐三藏的感化之下,孙悟空终于领悟到真理,他不再随便杀生,下定决心要保护唐三藏。途中,他们还遇上了贪婪好色,但憨厚单纯的猪八戒,可信可靠,守诚本份的沙和尚,他们团结友爱,克服各种困难,历经各种难关顺利到达西天,完成了取经任务。

        四个主人公,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比如: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强;唐三藏——诚心向佛、品格端正;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猪八戒——嘴甜、颇有幽默感,西天路漫漫,他却使原本枯燥而危险的取经生活充满了乐趣。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

        我佩服唐三藏,他遇到危险时,如此的沉着冷静;佩服孙悟空临危不惧、坚持不懈、智慧地斩妖除魔的勇气和信心;喜欢猪八戒,它虽然好吃懒惰,但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自私却讨人喜欢;佩服沙和尚的默默奉献。

        如果我们学习上能像他们一样。像唐僧,遇到难题要冷静,不要着急;像孙悟空,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不要放弃;像猪八戒,使自己枯燥的学习变得多姿多彩,各式各样;像沙和尚,要与自己患难与共的伙伴们友好相处,别人请教时要耐心的回答他。

        如果我们有西天取经的精神,相信任何困难在我们面前都是小菜一碟。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其实,读书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只有走近了,才知道。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本文主要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默默无闻的沙僧。沙僧老实本分,吃苦耐劳,与悟空等人相比,沙僧态度温和,不急不躁。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三调芭蕉扇。主要讲述了:孙悟空三次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来灭掉火焰山中的大火,可是铁扇公主不肯借给孙悟空,孙悟空想尽办法,最后凭自己的聪明耍了点花样,终于把芭蕉扇拿到手。芭蕉扇的威力可真大啊!扇几下火焰山中的火可就没有了,师徒四人最终通过了火焰山。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孙悟空的聪明机智,有勇有谋。

        还有一个精彩的片段就是大闹天宫。主要讲述了:孙悟空被招安管理蟠桃园,因蟠桃宴不被邀请,就偷吃蟠桃,偷喝御酒,又盗吃仙丹。最后被二郎神擒获,关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中,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最终炼得了火眼金睛。在这个故事中,孙悟空虽然胆大包天,是个泼猴,但是在跟唐僧西天取经的路途中,却对师傅非常的忠诚。而且一路降妖除魔,克服重重困难,最后取得真经。这与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而且孙悟空也非常的厉害,这赢得许多人对它的喜爱。

        其实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还有很多很多,不仅这本书有意思,还有许多书也很有意思,如《骆驼祥子》,《安徒生童话》,《三国演义》《钢铁是怎样炼成》等等。只有我们走近了才知道原来读书这么有趣。阅读就像一片广阔的海洋,我们在这里面尽情的遨游;阅读就像一朵怒放的花朵,散发出迷人的芬芳;阅读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方向。只有我们走近了才知道。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4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他们为了取到真经,挑战了八十一种的困难,还受了许多伤呢……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猪八戒,大家都明白,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我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必须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嗦但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着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 毕业 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忙,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务必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一样的情绪。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搞笑。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5

        这个寒假,我又一次重温了这部我从小看到大的经典《西游记》。

        我四五岁时,第一次看西游记的动画片,就被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英雄形象所迷住了: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脚底藕丝步云履,手提如意金箍棒。龙宫夺宝,大闹天宫,偷蟠桃,盗仙丹。在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时,一路上斩妖除魔,极力保护唐僧,最终成了“斗战胜佛”,活脱脱一个超级大英雄的形象。

        五年级时,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学生版的《西游记》。我这时却觉得我心中那个孙悟空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像个好斗的土匪、流氓。又因为本领高强,悟空也自傲,对帝王权贵毫不尊敬,见玉皇大帝也只是“唱个诺”,经常扯着土地的胡子恐吓。他又极度好面子,听说弼马温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就感觉受了愚弄和侮辱,打下南天门。蟠桃会没请他,他搅翻了蟠桃会,跑回花果山。他还动不动就“俺乃齐天大圣孙悟空!”

        前不久看了一篇对《西游记》分析的 文章 ,叫做《唐僧为何死活都不让孙悟空打杀白骨精》,内容虽有些胡编乱造,但也实实在在地引发我对《西游记》的又一次兴趣,让我对孙悟空又一次的改观了。我觉得孙悟空像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

        首先,他有很强的学习力。拜菩提祖师为师后,孙悟空因为他的天资聪颖与勤奋,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长生不老等法术。他学神通的时间很短,在学习中多半是自主学习,可见他学习能力的强大。

        其次,脾气暴躁、爱用暴力,这点在大闹天宫、龙宫寻宝等章节中也可见一斑了。但是,人总有一个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年轻时的他血气方刚,给人一种暴躁、好斗的印象。

        但是,悟空的成长从被压在五指山下开始了。五百年的光阴磨去了悟空鲁莽的棱角,但他执着、勇敢的个性却没变。

        取经路上,最值得说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悟空没做错却被冤枉,八戒挑唆唐僧念紧箍咒时的幸灾乐祸,唐僧赶走孙悟空时的无情,悟空都看在眼里,但他却仍跪谢师傅一路来的照顾,还让师弟们保护好师傅,这时,我真的觉得悟空成熟了,他已经是一个有担当有孝心的好青年了。

        最终,悟空成就了“斗战胜佛”,完成了对人生的升华。看完书的我们,是否应该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出选择,是做脱胎换骨的“斗战胜佛”,抑或是整日嬉戏抱着手机无所事事的弱者,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让我们携手并进,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6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我曾经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人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记得小时候,时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一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如来佛,伸出他的手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 压 服 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困难,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如果我们在学习上能像唐僧、孙悟空和沙僧那样,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让我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7

        记得每当暑假到来,《西游记》这部连续剧总会在电视上热播。随着我阅读水平的提高,今年暑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一部古代神话小说,十分著名。它的作者是吴承恩,他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去西天取到真经的故事。在这本书主要人物有降妖伏魔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悟能;任劳任怨的沙悟净;慈悲为怀但不分好坏的唐玄奘和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白龙马等。

        在《西游记》中还讲述了许多故事。如《猴王出世》,《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假悟空》等等……其中,最引人入胜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连续三次分别变成了村姑,老太婆和老头子,她的三次变化都被悟空识破,之后被悟空打死了。可唐玄奘肉眼凡胎,说悟空打死了好人,便把悟空赶走,虽然悟空很生气。可是,为了师傅的安危,孙悟空还是不计前嫌打死了白骨精,保护师傅一路历经九九八十一磨难,取得了真经。

        在现在的社会里,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的“妖魔鬼怪”,他们也会像白骨精一样善于伪装。往往会有许多老年人或小孩子上当受骗。他们通常会装扮成煤气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来骗老人或小孩开门,他们就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在社会上进行诈骗,这是太可恨了!这真是一群“白骨精”,可恶!有了他们,简直是玷污了我们这个社会!

        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身上充满了正能量。他善于斗争,爱恨分明,我们一定要向他学习,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识破那些坏人,让大家过上幸福安宁的好日子。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范文8

        最近,我阅读了闻名中外的四大名著,其中最令人难忘的,便是吴承恩老先生所作的《西游记》了。

        《 西游记》中,塑造了许多神话人物形象。一心向善,顽固执着的唐僧;神通广大,正义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心地善良,木讷寡言的沙和尚等栩栩如生的人物。

        孙悟空是一个神通广大的猴子,无论面对何方妖孽,他都是第一个拿起武器战斗的人。他对唐僧忠心耿耿,却常常被误解,又是念紧箍咒,又是赶回花果山的,但他仍然一心护送唐僧取经。唐僧和沙和尚都是个老实的好人,但唐僧总是因为太过善良而混淆是非,受人挑拨后还经常责怪孙悟空每当这时,我都会气的牙痒痒。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头脑简单,在取经路程中犯了不少的错误,闹了许多笑话,每每看到这些,我都会忍俊不禁。

        在书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险阻,妖魔鬼怪,唐僧师徒四人总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最后才取到了真经。他们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天灾而失去了听力,但他并没有放弃音乐之路,在这种艰难的困境中,他以不屈不挠,和厄运勇作斗争的勇气,持之以恒,决不放弃的刻苦训练,创作了震惊世界的“命运交响曲”,广受赞誉,这不就是持之以恒的结果吗?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不就是靠着这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获得成功的吗?我学练书法时,每堂课要交一幅书法“成品”,因为我是左手写字,撇捺多的字写的不好看,而这幅“成品”中的字大都是撇捺多字。因此,我每天晚上练字2幅,绝不间断。最后写的大有长进,并以这幅“成品”荣获迎国庆少儿书画比赛硬笔书法比赛的银奖。这不是坚持不懈的结果吗?

        是的,如果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能够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成功才会向你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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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哈姆雷特》读后感

       第一篇 读《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有感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第二篇: 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第三篇:读《琐记》有感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第四篇:《浮士德》读后感

       《浮士德》这个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他对学的热爱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了.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误,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针对我学的不良现象,面对浮士德,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他是那么地热爱学习!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和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

       第五篇: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第六篇:《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怎样丰富的知识底蕴啊!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第七篇:《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第八篇:《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第九篇:《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非常特别,非常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

       第十篇:《 红楼梦》读后感

       早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第十一篇《童年》读后感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连的高尔基3岁就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 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

       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么样,可后来又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中外名著:《活着》读后感

       篇一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 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 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 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篇二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 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 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 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 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 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根源。面对诱 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篇三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 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中外名著读后感500字(合集5篇)

       

篇一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篇二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篇三

        不知道该怎样去描述对《活着》的感觉,这是一篇让你读完,只有当你阖上书本之后才会让你感到隐隐作痛,让你感到沉重的小说!《活着》通过一个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一个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 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的波浪,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老人福贵在"我"面前展开讲述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历经了无数的沧桑,也看过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还可以回忆。他本身是一位地主少爷,在年少的时候,以一个浪荡子的面目又*又赌,无所不为。抗战后,他在赌桌上输光了一百亩地的家产,沦落到社会的最低层。父亲在痛骂儿子后,挺直腰板,变卖家产、还清赌债后随之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大便时从粪缸上掉下来,死了。母亲重病的时候福贵进城请医生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两年后,他回家时,母亲早已病死。一个由妻子家珍苦撑的家,因为富贵活着回来变的似乎有了希望和生气。熬过了三年大饥荒,医生为了救县长的女人,对被校长安排前去献血的有庆抽血过多,儿子有庆死了。女儿凤霞嫁给了在城里做搬运工的二喜,出嫁时风光得全村人都为之大吃一惊,但仍然不久便死于难产。三个月后,妻子家珍死于困扰她多年的软骨病。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搬运时的一次意外事故。三年后,外孙苦根吃豆子时撑死。一场又一场的死亡让人面对生存不禁感到异常艰难和失去信心,似乎每走一步都有无端的不测在等着你。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生活在一个接一个的巨大痛苦中,变得让人窒息。而且越叙述,生命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是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一系列的苦难,有时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袭向作为人的生存之旅时,人会怎么样?人能怎么样?人应该怎么样?这是人在面对活着、面对生命、面对生存时不得不思考,也无法躲避的一个根本命题。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从富贵到贫穷,从阔少到穷困潦倒,经历了抓壮丁、土改、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 *,也经历了亲人的相继离去。如果说龙二的死,春生的死告诉他人生的无常,个人命运的不可把握,那么当他亲眼目睹他的亲人: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他而去时,他从悲伤到麻木,又从麻木到平静,当他真正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他就以平常心态面对苦难、面对生活。

        小说的结尾写了福贵从屠夫的屠刀下买来一只老黄牛,这是一只老的掉了牙的黄牛,乡亲们看到他买来的这只老黄牛都笑福贵老糊涂了,说这牛最多活不过两年,福贵和这只老黄牛也都以为他们只能活两三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十几年过去了,福贵和那只老黄牛谁也没死去,他们相依为命,和平共处,悠然自得的生活着,享受着生命,享受着生活,也享受着活着本身的美好。作者在这里告诉人们活着才是人生的最基本的状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心态,成天生活在泪水中,过不了二年人就会走向死亡,走向毁灭。而一旦人们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生命才有价值,生命才可延续。

        《活着》是一本相册,里面充满了福贵老人人生鲜活的回忆。人生的兴衰荣辱,酸甜苦辣他都尝尽。有时觉着他多少有点阿Q的影子,但他比阿Q强,比他多了一份对现实生活执着的肯定。在任何经历面前,他都不讳地摆着一个态度:"我要活着!"."我要活着"这句话,贯穿全文的始终。福贵被拉壮丁时认识的老全说过"老子死也要活着;只要想着不死,就死不了。"又有几个人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死呢?在那个喝水都担心噎死的年代,快乐地活着就意味着你能统治生活的一切!在枪毙龙二时,福贵心里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地活着。"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人,更能深刻地领悟生命的意义,会倍加珍惜"大难不死"的生命,因为生命已经被他赋予另一层意义;家珍得了软骨病之后,卧在床前对福贵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就不在乎什么福分;只求能每年为你做一双新鞋。"原来,有时侯活着之后的愿望可以如此的简单。简简单单的生活没有更多的奢求,没有更多的*。

        常常听人们调侃"好死不如赖活着",对此只是一笑而过,并不知道活着的艰辛。长期以来,把生命看的很神圣而在心里藐视只为活着而活着的人生观,认为人活着就应活得有价值,活得光彩,活得鲜亮,如果生命中没有了依托,生活中没有了追求,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人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长期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要有所追求,人不能没有理想,却忽视了人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好好的活着,不管处境如何,也不管生存的环境如何,人最不能放弃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最应该珍惜的也是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本身更有价值,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能表现出生命的意义。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他又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来自于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

        通过阅读《活着》这部小说,可以让我们知道了活着才是人一生都要面对的,它看似简单,实则很难,只有坚强的信念,只有真正懂得活着的意义时,生命之花才会绚烂,只有经历了苦难,才会感到活着的不易,也才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让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善待自己,善待生命,让我们为活着本身不懈努力吧

高中生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

        你看过多少中外名著?有被这些中外名著所影响而有所启发吗?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中外名著读后感500字(合集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中外名著读后感500字合集

        《水浒传》是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所写。本文讲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将鲁智深、李逵、武松、林冲、阮小七等一批英雄人物写得更加有声有色,突出了他们的英雄气概。

        绿林好汉们为百姓们打抱不平,贪官与恶霸们欺凌弱小,仗势欺人。当然,世上还是好人多,绿林好汉们不断壮大队伍,最终将贪官恶霸成功打败。我最喜欢的人是鲁达。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篇故事了。这篇讲述了“九纹龙”史进在离开少华山后,到了渭州。他走进一家茶坊歇脚,不久后便遇到了鲁达(鲁达也是一个见义勇为,打抱不平的好汉子)。两人又遇到了史进以前的师傅李忠。三人便坐下来喝酒。不一会,他们便听到了一个老头和一女的哭声。鲁达过去问他们事情的经过。原来有个叫‘镇关西’的郑大官人看上了小女子,强行娶了小女子为妻,却又被他家大娘子赶了出来,还要三千贯钱。鲁达听后,气不打一处,问了老头那人在哪里,原来在桥下卖肉。鲁达立马动手去找他,找到后,又利用卖肉的借口戏弄了他,接着抡起拳头就是一顿。事后,又给了父女俩一点钱,让他们快点走。不久后,鲁达便被官府通缉了。

        梁山好汉聚集在梁山是因为贪官腐败,民众也仗势欺人。他们只是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水浒传》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老百姓生活的艰苦与压力,官府的腐败无能。

        我非常欣赏鲁达的机智和勇武。他的聪明才智不禁令人大呼痛快!所以说鲁达是我在《水浒传》中最喜欢的人物了。

篇二:中外名著读后感500字合集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凌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篇三:中外名著读后感500字合集

        《爱的教育》的作者为意大利的亚米契斯,本文写作特点为:采用日记的形式叙述可本文。

        本文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医院的天使”。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父亲到法国做工,前天回意大利。在那不勒斯市下船后突然生病,因此住进了医院。一面写信给他妻子,告诉她自己已经回国,及因生病入院的事。妻子得信后虽然担心,但因为有一个儿子正在病着,还有着正在哺乳的小儿,不能分身,不得叫大儿子到往看望父亲。孩子在医院却一直照顾着一个外人,最后不但不和真正的父亲回家,却要坚持照顾着那陌生人。

        爱自己的亲人是应该的,也是容易的,但如果一个人只懂得爱自己的家人,除了家人之外的人一概不爱,那他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他并不真正明白爱。然而又有多少人真的去感受去学习那种爱呢?! 再请回过头看看现实,这世界上并非充满着爱,穷人对富人,许多都是将真正的爱看作是一种奢侈品,而将金钱、利益至上的人。

        我认为《爱的教育》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那些朋友的友谊和宁肯牺牲自己的高贵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爱可以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篇四:中外名著读后感500字合集

        《红楼梦》在文学史上是无可比拟的。它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前所未有的东西。《红楼梦》中有“通灵宝玉”的化身贾宝玉;出淤泥而不染、洁白、委婉、清丽的林黛玉。围着他们展开了一个可歌可泣的感情故事。

        林黛玉,一个柔弱女子,一生中有多少坎坷,可她从未放弃过,柔弱中似乎又充满了刚强,她,坚韧,似乎总有一股力量在后面默默的支持她永远别放弃。

        贾宝玉一个男儿,真心坚信“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可是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他尊重世上一切青年女性,一个生活在黛玉和宝钗之间的男儿,认为黛玉是唯一的知己。

        宝钗宝玉的表姐,一个被认为是贤慧、儿媳的人,她唇不点儿红眉不画面翠,脸若银盆,眼若水杏。也是一个美人,一个举止文雅的人,一个大家闺秀。

        这三个人的恩恩怨怨,他们恩感情仇,他们的恩怨,只属于黛玉和宝钗的恩怨宝钗用她特有的淑女风范展此刻大家面前,黛玉以她独特的个性,样貌展此刻大家面前。他俩没有一个赢,也没有一个输。

        总之可见,这不是某一个女性某一个问题上的杯具,而是那个社会里青年女性的普遍杯具。曹雪芹用他们的泪水酿成了芳醇甘冽的艺术之酒,这就叫作“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篇五:中外名著读后感500字合集

        只用一天时间,我便看完了《小王子》一书,这本薄薄的书,语言朴实无华,可它背后的蕴含的深刻哲理却能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重新认识自己。

        “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的声音。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今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不顾心灵桎梏,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把自己弄丢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不是为了凑字数,只是,我无法删去其中任何一句。

        其实,童年,多么渺茫的词语,谁说只有年龄小的孩子,才拥有童年?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从未离去,只是,因为人世繁华,为了利益,不顾一切,弄丢了自己的童年,弄丢了我们自己。

        当小王子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而却发现在地球上有无数这样的花朵时,他是那样伤心,觉得自己受了欺骗,狐狸却告诉他,通过“驯养”会使人们建立起关系。“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儿,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儿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的了。”小王子明白了,他的那朵玫瑰花虽然和别的玫瑰长得很像,但是她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因为他驯养了她,她是他的玫瑰花,“她只要一朵就胜过你们全部。”狐狸还告诉小王子,“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必须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中外名著:《哈姆雷特》读后感1500字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我整理了“高中生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高中生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一

        《每个孩子都能成功》这是一本西方教育名著,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学习问题专家托马斯·阿姆斯特朗先生,他进行了15年深入的调查研究写成的经典教育专著,他的研究成果表明,实际上根本没有天生的所谓学习上不行的孩子,本书中谈到一个叫比利的孩子,总是喜欢发明令人匪夷所思的玩意儿,例如让水沿着水槽流下,带着乒乓球滚入洞槽,轮番撞击数只铃铛鸣叫,使一头玩具小猪旋转起来,最后进入玩具鳄鱼嘴里。这样,一个鳄鱼似的小切削器便被启动了,你可以在里面削铅笔。他发明的一些其他机械,也是既富创造性又有实用性。然而,比利还是被勒令退学了,他似乎不会按学校的规定的方式办事,他甚至不会计算房间的面积。

        还有一个活泼好学的六岁小姑娘,当她第一天入校时是何等地激动。她已习惯于把时间花在小池边与朋友们画画、戏水、堆砖和唱歌,在入校第一天这么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她充满了期待,她期待能在四周走动走动,她期待能了解一些事物,她期待学校能随处歌唱、玩耍,她还期待着能与其他伙伴在一起自由自在地交流。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她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不得不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的世界里,在那儿,她必须去解析老师复杂的说辞,眼睛必须一眨不眨地盯着味道怪异的书本上那些细小而又弯弯曲曲的数字与字母。当她在老师面前表露出自己的失望与迷惑时,老师就建议她去专家那儿做个检查。于是,她就接受了挑、串、刺等一系列深入检查后,又被人认为是彻头彻尾的“痴呆生”。

        “学业残疾”这一概念应该换成“学习差异”,成千上万的被认为有“学业残疾”的小孩,并不是真正的残疾,而是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而老师和家长并没有认识清楚。而且,数以百万计的孩子,之所以在校学习未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患有学校恐惧症或厌倦教室,是因为没有谁认识以及开发他们应该在学校表现出来的东西,也就是说他们特有的天赋与才华被教师和家长的傲慢与偏见彻底泯灭和忽视了。李圣珍常说:教育是一门神秘科学,需要耐心地探求和细心地分析。《每个孩子都能成功》一书正是认真探析了学习这一重要的教育现象,它揭示了许多十分有学习天赋的孩子却被送进学业残疾班的令人震撼的悲剧根源,尤其是介绍了家长如何去发现你的孩子个性化的学习方式以及介绍了帮助孩子提高学习成绩的七种不同的方法。这样的匠心独到的指导,无论是对孩子正在接受厌学煎熬的孩子的家长,还是差生的父母,或者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小孩的家长,都有开阔思路、纠正偏差的效果。这本书值得一看。

高中生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二

        昨天晚上终于把它看完了,云里雾里,很多地方不知所云,正如霍金所说的那样:“在牛顿时代,一个受教育的人至少能够在梗概上掌握人类知识。但从那以后,科学发展的节奏使之不再可能。因为理论总是被改变以解释新的观察结果,它们从未被消化或者简化到使常人能够理解。”嘿嘿,由此得出,自己只不过是个常人罢了~~~

        拿到这本书已经两个月了,说实话,我不太愿意翻开它,虽说是普及版,但过于深奥的内容,作为一位科学专职的我来说,实在有点惭愧。

        本书的作者是史蒂芬?霍金,我们知道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

        正如霍金所说,这是一本不仅让青少年,而且让所有人都能理解的书。他删去了《时间简史》中过于高深的部分,重写了相对论和弯曲空间这两章,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

        我们都知道这是一本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科学著作,看了这本书后,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可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高中生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三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么?,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感到很陌生的话,那么就请你读一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吧!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 安利柯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而引发了感想做的纪录。但是从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

        在安利柯眼中的世界里,“好人”和“坏人”有明显的区别。“好人”是善良,诚实,会尊敬他人的人.“坏人”则是会欺骗、邪恶;心 术不正;做错事不知道悔改,只会推卸责任的人。你看,是不是很简单?所以我们要用一种更简单的眼光去看别人。其实人都是善良,纯真和温暖的,用另一种眼光看别人,看社会,这就是《爱的教育》教给我们的.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洛马格那的血》。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杂货店的孩子,由于赌博输了钱被奶奶发现了,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了他,并诉说了如何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孩子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早已被打动。正在此时,一场噩梦降临,两个强盗闯入家中,一个用刀威胁老人,另一个抢了钱,正当他们离开时,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个,那强盗立即要杀人灭口,一刀向老人刺去,孩子舍身护住了老人,自己却被刺中。强盗逃走后,孩子不顾自己的伤,还安慰着老人,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故事当中有高兴也有忧伤,有懂事也有调皮;有对先生和身边优秀人物的尊重和敬佩,也有对嫉妒者和以强凌弱者的不屑一顾与厌恶。“在学校里,无论什么阶级的人,都成了平等的友人了。”;“卖炭者的儿子与绅士的儿子平起平坐。”告诉人们意大利孩子在学校是如何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地学习与生活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许多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肇事者亲自承认错误。最使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小抄写员》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叙利亚的五年级学生,为了分担父亲工作上的压力,深夜悄悄地爬起来,替父亲抄写白天没有抄完的稿子,为贫困的家庭换得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刚开始,他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是自己的抄写速度加快而高兴,可是不久便发现叙利亚上课打瞌睡,功课成绩也从头几名降了下来,不免对叙利亚感到失望。叙利亚自己也感到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直到有一天,父亲看见了深夜伏案抄写的叙利亚时,才恍然大悟,父亲一下子把叙利亚抱到床上,满怀愧疚地对他说:孩子,你辛苦了!爸爸错怪你了》”。 还有《扫烟窗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一些故事都令人潸然泪下。

        读了《爱的教育》使我感受到一种纯真的友情,博爱的亲情。无私的师生之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亚米契斯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他在学校、校外的所见所闻,并且写成一个个很小的故事。让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份情感。充满爱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对孩子关怀备至、拳拳之心的父母;清纯善良、活泼可爱、见义勇为、心灵高尚的小学生,还有那使安利柯永生难忘的小学校园生活。它会让你感动,让你读起来就好象在充满爱的海洋里翱翔。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阳光之爱可以熔化冰雪,春风之爱可以萌发草木,雨露之爱可以滋润禾苗......爱是无处不在的!这就是“爱”真正的含义 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们梦想的天堂!

高中生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四

        唐诗,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思念,是“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的无奈,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喜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臻宝。 唐诗素描是作者曾冬对唐诗的另一描绘。他将唐诗中的朦胧美勾勒地淋漓尽致,阅读时,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与诗者一同感受四方的景,感受内心的喜悦或悲凉。

        就拿曾冬对《竹馆里》(附注《竹馆里》 作者王维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描写来说。

        “风安静地栖落在叶片上,黑夜张开了眼睛。”此处是对周围环境的描写,用“栖落”一词,好似风同小鸟般栖息在树枝上,将风安静的形象变得更加乖巧可爱。而“张开”一词用作“黑夜”的谓语,又把“黑夜”比作了人,黑夜的张开,吞噬了白昼的光明,散落出黑夜的孤寂。

        而后便描写王维弹琴的场景——“弹琴的人,十指轻飞,滑过每一根琴弦的声带。天空的雨点,如一些高高低低的语言,跌进了记忆的河流。一只被音乐叫醒的小鸟,飞出窝,捡拾起一句一句的诗行。”句子如痴如醉,读者耳边仿佛穿过无数美妙动听的乐符,激醒心中沉睡已久的山泉。当时的王维是超凡脱俗,独自一人弹琴作诗,而读诗的我们,亦是内心的熏陶,思想的陶冶。曾冬的描绘,把音乐写活了,让它律动起来。

        “密林深处,尘世的喧哗已然遥远。没有人知道,有一方静土,可以收留起岁月的浮华。今夜,手握琴盘的人,目睹了太阳的陨落。”王维孤身一人,摆脱尘世的束缚,悠然雅致。他目睹太阳的陨落,他感受了万物的轮回,独站高峰,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风范。

        最后,有那么一句话“一个人,独坐在自己的影子里,怡然自乐。任千年的月光,照亮了一生的道路。”这是曾冬对这首诗最后的描绘,也是对王维的描绘。虽独自一人,王维却不感孤独,明月是他心心相印的知己,他的一生,有它就够了。

        读完曾冬对《竹馆里》的描绘,我回味无穷。回味这山间乐符的动听,回味山间生活的幽静,回味这笔尖游走的细腻,回味身临其境的美妙。

        耳听流水,眼观美景,挥手提笔,千古佳文在下。

高中生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五

        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位广博的学者,一个平实的凡人,一位真切的彻悟者,丰子恺,不仅能以其简洁白描般的漫画引人深思,一本薄薄的《缘缘堂随笔》也让人掩卷漫思、受益良多。

        人生是一张罗织的网,丰子恺认为“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的明晰的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真相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真相。”许地山缀网是为了生存,非子恺要剪破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无论是补网也好,是剪网也罢,他们都是热爱人生又想看清人生的本质。

        书中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吃瓜子》,本文就是谈论了人们“吃瓜子”这一话题,读来颇有一番讽刺味道。生活中可见许多有闲阶级的人们以吃瓜子来消磨时光,作者便抓住这一点,以他们娴熟、灵巧的动作来写,将其刻画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来细细品味这其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文中最后一句话:“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实在值得琢磨一番。那时许多中国人都整日里无所事事,常以吃瓜子来消磨着宝贵的时间,他们的技艺几乎到了精湛,表面上看起来很有趣,似乎很值得中国人来炫耀,其实不然,这其实大大说明了当时中国人们的“闲”,对什么事都不去关心,只是每日消磨、虚度时光,国家的形势实在值得担忧。

        丰子恺是一个佛教徒,所以他的文章散漫中见出空灵之性,平淡中见出不凡的彻悟。“一粒沙中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正是那些些微的小事出动了他敏感的心弦。他赞美着儿

        童的纯真,赞美着万物的神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自然中包含着多少人类不能企及的智慧。罗丹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或者,人世并不缺少深刻,而是缺少丰子恺这样的思考吧。

外国名著读后感范文五篇

       篇一哈姆雷特读后感1500字

        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知道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后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己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终于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该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面对选择的能力,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骄傲

        篇二哈姆雷特读后感15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读后感# 导语读书可以使人更充实、丰富,有知识,使思想训练,境界提升。读书可以开阔视野。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通过读书,可以丰富知识,拓宽视野。读得书多了,自然就懂的多了,“博学广识”也就是这个道理。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 考 网读后感频道!

        篇一外国名著读后感范文

         当我捧起这本书,刚要开始阅读时,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感,我会想:是不是跟《鲁滨逊漂流记》一样有趣,一样真实?过程是不是比较辛苦?结局是不是很有成就感……面对总总问题,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了起来。

        刚看到他被当地的人捉住时,我就把书放下了,后面的事,我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了,我对这本书的作者感到有些失望,很一般的游记,真实的事情,为什么会显得这么假,这么没有情趣?你说这个世界上可能有指甲大小的年轻人吗?不可能!就算有,当他们发出进攻时,作者为什么不反击,从而导致我怀疑故事的真实性。

        还有《鲁滨逊漂流记》同样也是游记,我却不会产生怀疑,因为这是勤劳的人应该会做出的本能,还能接受,文采也不错,所以我喜欢。

        我有过一次小小的经历,那是在我九岁的那一年,在徐老师作文班上完课,在门口等爸爸,直到深夜,也不见爸爸的人影。我有些急了,给爸爸拨电话,却没有通,我靠了一会儿,又拨了一遍,还是不通。我不时地来回踱步,心里烦躁,不能像他们一样冷静。不久爸爸来找我,在小店门口和我相遇,我总算安心了。

        我在那时还没看过这本书,直到看过后,我才知道,做事需要冷静,写作文需要写真实。

        篇二外国名著读后感范文

         最近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是一本故事书,讲述了格列佛去几个古怪的地方——小人国、巨人国,还在里面发生了奇妙的怪事,被许多拇指大的小人抓住、撒了泡尿便救了小人们的着火的宫殿、被老鼠袭击、被巨大的猴子玩弄——最后他终于回到了他自己的世界。

        格列佛的旅游经历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坚强地面对你所遇到的重重困难,去克服它,最终才能获得成功。不然格列佛为什么可以坚强地活下来,就是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不然他早死在老鼠的手下,死在了巨猴的巨掌下了。因为他有活下来的信念、不怕困难的勇气,所以能一次次地转危为安。

        我们生活中也会有这样子的人,遇到细小的困难就束手无策,向困难低头。那你为什么不尽力把一件件事都做好呢?其实克服困难并不难,这要看你怎样去面对困难,如果你像书中的格列佛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那么困难在你的眼里只是一点黑点;相对来说,假如你不敢从正面去看难题,那么你也就无法去“打败”它、克服它了。

        篇三外国名著读后感范文

         寒假期间我看了很多书我都喜欢,尤其是《格列佛游记》。这本是描写格列佛乘这船遇到了四个国家是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因国,四个国家怎样生活下来的。想知道吗?那就请读下面的短文。

        有一次格列佛乘着船去航海,遇到了海浪的袭击。船翻了,变成一片片木板,格列佛被海浪冲上了海岸被几千条细细的绳子绑住,格列佛马上解开小人过的人一起放箭射格列佛格列佛觉得一点都不痛忽然有一把箭向他射来格列佛移了一点射到他的脸。他说他是无辜的于是小人国的小人相信了他。格列佛饿了一口吃掉两个面包慢慢地吃饱生活了下来。有一天有一艘船过来了他马上坐上了船回到了国家。

        有一次格列佛有一次出去航海,又遇到了海浪的袭击,海浪把格列佛冲上了岸这一次来到了巨人国他找到了一位商人叫他收留他商人答应了他并且他赚了很多钱,因为很多巨人看了格列佛的表演。一天格列佛因为偷懒而被赶走,被一个小狗叼给了主人,主人把他给了国王后面有趣的是有一只巨大的猴子把他抓住把格列佛搞得够呛了。最后他也是乘着船回国的。后面的我还是不说了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格列佛游记》。我的感想是格列佛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呐!

        篇四外国名著读后感范文

         海洋无边无际,蕴藏着那不为人知的秘密,等待着人们的探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那本——《海底两万里》。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阿罗纳克斯先生与他的两个伙伴在“鹦鹉螺号”上探寻海底的故事。那神秘的“独角鲸”;那神秘的海底森林;那失落的亚特兰蒂斯;那令人心生畏惧的大章鱼……无疑都吸引了我的眼球。

        只有探索才能知道答案。我看到海底森林时不禁十分的惊异:林间空地,寸草不生;丛生的灌木枝条既不攀缘匍匐,也不弯腰下垂,所有植物的枝叶全都垂直向上,任何一根细茎,任何一条叶带,无论多细多薄,无不像铁丝一样垂直向上。虽然这一切是作者虚幻,但如果不是主人公那对知识的好奇心和探索,又怎么看到海底那奇物的景观呢?从这儿,我不禁十分地佩服主人公对知识的渴求。

        在主人公的探索中,却总是有一个人在帮助他——尼摩船长。他似乎是大海的守护者,他了解还有的每一处,他感恩大海给他的一切。他指引着主人公探索海底,竟然看到了失落的大陆——亚特兰蒂斯,一座雄伟壮观,令人惊叹的城市,虽然已经是废墟了,但丝毫都不会影响它的雄伟。

        “屋宇倾覆,寺院坍塌,拱门散架,梁柱倒地,不过从中还能感觉到托斯卡那建比例匀称的构造;稍远处横担着一个巨大的输水工程的废墟,这边是一座护城的加固墙,还有……”哥白尼说过:“人的天职在勇于探索真理”。那些神秘的地方,奇特的景观不正是由人们无限的探索而发现的吗?那亚特兰蒂斯、海底森林等,难道人出生时就知道吗?不也是由主人公一步一步地发现了吗?现在的高科社会真的发展成这样是必然吗?探索,探索,再探索,真理就是如此来的。要为科学留一份好奇心,要为事物留一份好奇心,将探索坚持到最后,正因为探索才会发现一些令人惊奇的知识。

        篇五外国名著读后感范文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着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的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邪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

       今天关于“中外名著读后感”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中外名著读后感”,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